酒后失德,往往是古人担忧的后果,历来就有“酒能败德”之说,惯于“酒色”并举,视为对道德、政事特别严重的潜在危害。然而这个前提是“过量饮酒”,然而这些并非饮酒本身,古代饮酒之风仍旧十分兴盛。
汉代已有“陪酒女郎”
早在先秦前街头已有酒馆。《鹖冠子·世兵》有“伊尹酒保,太公屠牛”之说,伊尹是夏代人,被视为“中华厨祖”。所谓“酒保”,就是店小二。
在汉代,餐饮业很发达,酒馆经营者颇有创意,常把酒坛放在店前垒起的高台(垆)上做广告,垆前还站着“促销小姐”揽客,人们喜欢光顾街头酒馆。当年有名的“促销小姐”,当是卓文君了。
《史记·司马相如列传》记载,才子司马相如与美女卓文君私奔后,变卖了车马等物,在四川临邛开了个小酒馆,“文君当垆,相如涤器”,司马相如洗盘子,卓文君在店前的酒坛旁揽客。
汉代的酒馆为了吸引消费者,一般都会用年轻漂亮的女孩子做服务员。汉乐府诗《陇西行》中就描写了一位“陪酒女郎”,此女长得相当漂亮,时称“好妇”,既陪酒,又赔笑:
“好妇出迎客,颜色正敷愉。伸腰再拜跪,问客平安不?请客北堂上,坐客毡氍毹。清白各异樽,酒上正华疏。酌酒持与客,客言主人持。却略再拜跪,然后持一杯。”
漂亮又热情的“女招待”,常遭到“性骚扰”。诗人辛延年的《羽林郎》,就记述了霍将军的门人冯子都,仗势调笑当垆卖酒的美女胡姬。胡姬当时只有15岁,冯子都对胡姬动手动脚的,还送了面镜子给胡姬。
但胡姬不是那种随随便便的女孩,卖酒不卖身,结果当场翻脸,警告冯子都:“男儿爱后妇,女子重前夫。”
魏晋时期喝酒会搞“气氛”
魏晋时期并非酒文化的繁盛期,由于时局多动荡,生产遭到破坏,酒禁一度极严厉。《魏书·刑法志》载,北魏文成帝太安四年(458年)曾规定“酿、沽、饮,皆斩之”。这只是一时之禁,更多的时候还是放开的。
魏晋人喝酒已不再是单纯的饮食行为,而是一种文化。有条件的人喝酒颇讲气氛,往往以歌舞助兴。曹植《箜篌引》就描绘了当时边饮酒边欣赏歌舞的场景:
“置酒高殿上,亲友从我游。中厨办丰膳,烹羊宰肥牛。奏筝何慷慨,齐瑟和且柔。阳阿奏奇舞,京洛出名讴。乐引过三爵,缓带倾遮羞。”
那时大多达官贵人家中都养有艺妓,这些艺妓各有特长,专为客人演奏、跳舞、陪酒。负责陪酒的艺妓,称为“酒妓”。赏歌舞,让酒妓陪饮,在贵族中间很流行。
曹魏时雒阳令郭珍居财巨亿,聚会时常安排数十名美女陪酒。魏文帝曹丕大开眼界,在《典论》描绘当时的情景说,那些美女“盛装饰,被罗縠,破之,袒裸其中,使进酒”。
晋武帝司马炎的母舅王恺,宴请必让家里的艺妓出场,《晋书·王导传》载,王恺“使美人行酒,以客饮不尽,辄杀之”。客人若没喝光,艺妓会遭杀身之祸。
酒还成为一种精神寄托,如嵇康、阮籍等文化名人,都希望从酒中寻找精神家园。宋人叶梦得在《石林诗话》说,晋人多言饮酒,有至沉醉者,未必意真在于酒,盖方时艰难,人各怯祸,惟托于醉,可以粗远世故。这也许就叫借酒消愁吧!